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优良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形成学风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学院本学期将继续加强学风专项检查,组建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的检查组,重点检查学生的出勤率、课堂纪律、专教卫生。对于旷课、迟到等不遵守课堂纪律的的学生,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宁大政(2017)114号)给予纪律处分。
请同学们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好专教卫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发挥好模范作用,共同营造潘艺学院优良的学风。
学工办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