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PHIRI SETCHWAYO退学处分的公示
PHIRI SETCHWAYO, 学号F16411035, 赞比亚人。该生自2016年9月入学以来,屡次拖欠学费,且未在本学期开学两周内在学院完成注册。根据《宁波大学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宁大政【2020】3号)文件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的相关规定以及第八章学业警示与退学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该名学生的表现构成退学处分。电竞博彩
建议给予该生退学处分。
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9月22日前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逾期不提出申辩的,视为放弃申辩的权利。联系电话:0574-8760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