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学院9月12日下班前申报截止。联系人:宁婷婷,联系方式:87609557/[email protected]
各单位、部门,有关教师: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度博后有关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6〕4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择优资助项目配套经费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宁波市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
2.获得浙江省或全国博管委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
(二)申请材料
1.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配套经费汇总表;
2.全国博管委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证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公布文件不需提供)。
二、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申请
(一)申请条件
1.进站前人事档案关系在宁波大市范围以外;
2.在宁波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做博士后研究;
3.出站后留宁波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4、出站时将人事档案关系转移至宁波,并在宁波市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请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申请表;
2.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博士后进站审批表;
3.在甬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证明(博士后证书、出站报告、出站报告审核表);
4.工作协议(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创办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5.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保关系在甬证明。
三、其他说明
上述纸质材料请在2016年9月13日前报送人事处安中大楼405室,同时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办理。联系人:肖丽,电话:87600230(888230)。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16年9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