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学生:
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距离最后截止日期只剩1个月(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请仍未进行汇算清缴工作的教职工和同学预留时间,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清缴,如逾期,则无法申报,涉及补税的,更会产生滞纳金。同时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我处根据学校主管税务部门反馈的我校教职工、学生在操作中出现的高频问题,提示如下:
一、收入如果存在劳务报酬和稿酬的,在系统申报时需要通过新增-查询导入的方式填报,系统并不会自动填报。
二、申报页面的“专项扣除”中的“三险一金”,以及“其他扣除”中的“年金”,相关数据学校已申报,系统会自动提取,无需手工填写,如有疑问可以先咨询计财处。
三、“申诉”不等于“退税”,收入查询中发现某笔收入有异议时,建议先向发放单位了解具体情况,由发放单位更正,慎重点击“申诉”或“删除。
联系人:王静峰;联系电话:87609027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