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9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
借款、报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上午8:30(其中国库项目,必须于12月15日前投递到自助报销投递箱,逾期投递将退回不受理)。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7日为年终决算时间,期间将暂停借款、报账工作。自助报销投递点将自2019年12月23日上午8:30关闭至2020年1月8日下午1:00。
二、网上自助报账系统、劳务费发放系统将于2019年12月22日下午1:00关闭至2020年1月8日上午8:00。
三、采购管理系统(旧版)将于12月13日关闭,新系统(编号19-026)在完成采购预算编报后预计于12月17日开放,采购人可通过新系统继续申报采购计划。云采购平台将于2019年12月12日0:00停止因公采购的下单,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经费开支,避免年终突击花钱。根据《宁波大学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项目所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校设项目原则上要求当年用完;其他项目在立项文件、项目合同等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允许结转使用,若未约定使用期限的则允许结转两年,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
五、为保证国库支付项目和年底到期清理项目经费的按时支付,自2019年12月16日起,非国库集中支付且可结转到明年使用的项目经费的报销可能会延迟到财务年终决算后再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请提前联系。
六、根据《宁波大学暂付款管理暂行规定》(宁大政〔2005〕55号)有关规定,到期需归还的各类借款抓紧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年前归还借款的,需向计财处(联系人:邵骏,联系电话:888205)提交无法按时归还的书面说明。
七、各类到款请登录学校“事务中心”-“到款认领”(编号19-022)查询,尚未办理入账手续的单位或个人须抓紧办理入账手续。
八、已具备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须在相关经费的报销截止时间前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计财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报账手续。
九、校办企业、科技学院等须在2019年12月19日前完成本预算年度上缴款任务和工资社保垫付款返还工作。
十、校内各单位、部门之间经费转账的最后办理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望各单位、部门认真清理单位间应收应付款项,及时将校内转帐凭证送达计财处。校医院药房等应做好材料、药品等盘点、对账工作,并在12月20日前将出库单等送达计财处。
十一、各单位、部门从计财处领取的各类票据,无论是否用完,必须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办理核销、续借手续,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个人预借的票据超过30天款还未到账的,须出示书面情况说明,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计财处(联系人:朱晓佳,联系电话: 889017),逾期又无书面说明的,今后将暂停其预借票据。其中预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办理核销手续,无法办理核销手续的必须交回专用发票。
请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安排,协助我处共同做好学校年终决算工作。
联系人:刘琼 联系电话:888212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