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暑期轮休及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暑期轮休及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与轮休
按照《宁波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暑期自2021年7月12日(周一)开始,至9月1日(周三)结束。对各类人员的放假轮休安排为:
(一) 教师、校院机关:教师要利用暑期做好备课及科研等工作。9月3日(周五)报到,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 老生:允许学生暑期留校,留校学生要利用学校资源加强学习和科学研究。9月3日(周五)老生报到注册,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
(三) 2021级新生:本科新生8月25日(周三)报到,8月26日—9月10日2021级本科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研究生新生、预科新生9月8日(周三)报到,9月9日-12日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9月13日新生开始上课。国际学生新生9月3日报到。
(四) 各党政管理干部、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实行轮休,轮休期为7月12日-9月1日,9月2日(周四)报到上班,轮休期间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做到非双休日能照常办事。
新学期第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暑期值班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实行总值班制度,值班地点在校总值班室(学校宾馆708房间),电话为电话为18958226600,87600717,666717(短号)。根据“不误办事”的原则,我院暑期值班安排表见附件1。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6:00,请值班老师按时到岗,严格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并做好值班记录。假期班车运行路线见附件2。
三、值班工作职责
1.院章使用要求:向值班领导电话汇报,经审批同意后盖章并做好用章登记。
2.值班交接物品:值班记录本、院章。
3.本部110大楼一楼收发室202信箱领取学院信件、资料。及时分发处理信件,挂号信、包裹单、汇款单、机要、快递等重要信件及时登记并通知相关老师领取。拿信时,请认真检查,如不小心取回非本院教师信件,请及时归还。
4.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台、防汛等工作,值班老师需对学院所属楼宇进行巡查,检查实验室封条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实验室(机房)汇总表见附件3。
5.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取得联系。遇重要事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6.值班结束后,拔掉电源,关好门窗。
四、其他工作
1.放假前,各办公室、实验室、专业教室负责人要对其责任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办公室、实验室的贵重物品和机要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避免遗失。对暑期暂不使用的实验室、办公室等应切断电(水)源,贴上封条。
2.暑期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内人员一律凭校园通行证绿码,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按照“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要求,进入校园一律通过“宁大访客”系统预约,由校内业务单位审批同意后凭“校外人员通行码”经测温正常后准予从东区北大门、西区大门或北区南门入校。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进入校园人员、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
3.继续做好师生暑期防疫工作。要求广大师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绝不放松。广大师生要利用暑期时间做好学习、科研、教学准备等工作。师生须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旅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以及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继续严格控制非公务、非紧急事由人员出国。
4.暑期教职工跨省出行活动,要求须提前履行好审批手续(登录“教职工外出审批”APP,由二级单位履行好外出审批手续),报备行程。假期新报到教师,特别是从国外回来报到的教师要根据进校的标准严格按相关程序进入校园。
5.暑期留校学生管理要求。暑期留宿学生各项管理工作参照平时管理,对于因研究、学习、实践等正当理由,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留宿。特别说明:暑期学生离校后将关闭校内电子通行证。留宿学生离开宁波市需提前做好请假审批手续,原则上不出浙江省。中途申请留宿学生,需提前3天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开通校内通行证及留宿。
祝各位老师:暑假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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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