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如您有意申报请于12月9日11: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给张宁(553847/[email protected])。具体通知如下: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宁大政〔2020〕66 号)精神,现就做好已具备资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学校同意,通过以考代评方式获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系列有:经济、会计、审计、卫生、工程、出版、档案),目前在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年限、学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类申报对象应是事业编制或一类人事代理人员。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已具有资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见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填写意见,人事处审核。
三、材料要求
1.申报表格一律按照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打印时不得改变原有的word表格框架。
2.所在单位、部门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提供所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4 . 所有材料的纸质稿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上报,同时上报所有附件表格的电子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丽,电话:87600230
联系地址:人事处安中大楼405室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已具有资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2.《已具有资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