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老师、同学:
寒假、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根据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此温馨提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一、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在假期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毒品预防和防范诈骗等安全教育。提醒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乘坐安全交通工具,不酗酒、不酒后驾车。外出加强个人防疫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提醒师生要自重自爱,不参与邪教、宗教的非法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做好留校学生服务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严禁在寝室、实验室等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提醒学生遵守学校管理,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留校学生生活保障,确保学生在校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四、做好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强化预案管理。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在位,不间断地进行巡查,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平安办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