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22〕33号)精神,推进新时代党史和文献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安排,现就“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条件及推选程序
详见《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规定的人才条件及程序要求。
二、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审批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信息汇总表(附件3)
三、报送形式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信息汇总表1份,由各单位汇总后按序填录,推荐审批表和信息汇总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胶装成册,每位申报者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每个推荐人员单独一个文档夹,以“领军人物+姓名”“业务骨干+姓名”“青年骨干+姓名”的形式命名,文件夹内的文件以姓名加材料名称命名(PDF)。
3.信息汇总表文件名按“推荐单位加推荐汇总”命名,每个单位所有电子报送材料形成一个总文件夹,以推荐单位命名。
四、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人才条件及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审核推荐工作,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人才办公室。
2.推荐审批表、信息汇总表等可在浙江省党史和文献网(//www.zjds.org.cn)下载。
3.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加瑞霞
电 话:(0574)87600494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党委人才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