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增强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绩效水平,学校启动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发展型人才培养项目(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目的,基于产出导向,进一步加大校院两级教学建设投入,重视建设绩效,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的实践育人条件。
二、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
以校级建制本科教学实验室(宁大政办〔2019〕80号)为单位申报,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
2.项目类型
建设项目可以是现有实验(实训)教学平台的提升(扩建、改造和整合),也可以是因专业发展需新建的实验(实训)教学平台。重点支持范围:
(1)一流专业内涵提升项目:优先支持学校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各级各类优势和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建设相关的实验(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支持认证专业和新工科专业的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2)公共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与提升项目:支持公共基础类教学实验室建设与提升改造;
3.经费额度
每项建设项目申请经费总额100-500万元。
三、工作安排
1.申报内容
(1)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编制“校级教学实验室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2)每个重点建设项目独立编制“校级教学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同步编制“校级教学实验室设备采购计划表”,单价超过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需提供本科实验教学大纲。
2.申报程序
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一式7份报教务处,同时登入个人信息门户——点击“应用中心”——点击“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选择并点击进入“重点建设项目库”,进入后逐项填报相关内容。教务处组织评审后,综合考虑轻重缓急、学院空间条件具备情况及学校发展整体布局等因素,遴选提出2022年校级教学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库,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出库建设。
四、特别说明
1. 2021年入库的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项目。请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次是否重新申报。如需重新申报的,敬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各学院要做好统筹和组织协调工作,所申报项目及排序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确保后续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葛翔;电话:889076(短号:638862);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