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特发此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要求
1、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要求:
请各开课单位将开课课程与马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2)中最后一列“对应的相关课程”进行认真的核对,若有开课课程包含在“对应的相关课程”中,则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4)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5)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6)原则上需选用“附件5-2022年春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所列的教材。
2、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3、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学院要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教材选用结果。
4、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5、根据教材选用的最后结果(在补充征订结束后),认真填报教材选用汇总表,在下学期第一周向教务处提交“附件4:2021-2022-2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的电子版。
二、教材征订的要求
1、各学院根据教材选用的结果进行教材的征订,教材的数量原则上根据预测上课学生数来确定,近年来领取数量较少的教材建议征求一下学生的意见再确定征订数量(请参考附件6:2021春领用教材统计表)。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只征订任课教师的教材。
2、各学院填报《宁波大学教材征订汇总表》(见附件1)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教材供应中心,作为教材供应中心向特定教材供应商采购教材的依据。
3、已申报的教材征订计划,一般不得更改。如发生错报、漏报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则由各学院与教材供应中心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4、教材征订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
教务处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