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充分发挥学生科研项目促进知识学习、锤炼意志品质、激发创新思维的作用,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10〕176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部署,2023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下文简称校级SRIP)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在教师指导下申报本项目课题。
二、项目类型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申报);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
三、申报程序
1.院团委向学院教师征集课题项目(本次共征集到14个课题,详见附件1),同学们如自己有想法也可与专业老师联系,交流并催生新的课题项目;
2.学生根据个人专业水平和兴趣爱好,与相关出题老师联系对接,完成组队;
3.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撰写项目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
4.申报书撰写完毕后,申报书以“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可行性报告(申报书中的B部分)请以“课题名称+可行性报告”命名,两份文件以pdf格式打包发送到院团委创新创业部部长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完成网上申请,将申报书上传(详见附件3);
5.4月23日截止申报,院团委将对邮箱中的科研项目进行收集整理,邀请学院相关教师担任评审专家予以网上评审;
6.4月30日前,学院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校级重点立项11项、校级一般立项21项、院级立项若干项;
7.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本年度校级重点和一般项目。
8.最终立项名单经学院审核后,通过学院官网“学生工作”栏目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围绕基层团组织建设、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共青团工作项目,可在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中申报,各学院可优先推荐。
2.SRIP项目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多于5人,指导老师不多于2人。
3.2023年度SRIP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2023年5月-2024年4月)。若确因研究需要,需延长时间的,需在申请表中注明,但一般不得迟于2024年9月结题。
4.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需发表一篇及以上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共青团工作项目项目除外)。
5.学生SRIP、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已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请研究生们注意科研创新基金和学生SRIP研究生项目的综合统筹。学院研究生SRIP项目不超过10项。
6.负责人近两年主持的科研项目有撤题、考核不合格、延期等情况,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学生科研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其他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7.SRIP项目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题完成后,经考核合格,学校、学院根据资助标准给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发放经费补助;考核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8.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请参见《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办法(修订)》。
9.学院将继续加强对各项目团队的监督与管理,请同学们积极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学工办 蔡黎明,0574-87609426/687848
院团委 李佳灵,13395859153
附件1:2023年度学院SRIP课题征集汇总
附件2:三类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3:校级SRIP项目线上申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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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