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第四届教代会代表:
宁波大学四届四次教代会计划于2019年3月下旬召开。为做好大会的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四届四次“双代会”召开当天
二、提案的主要内容:
1、有关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要求
1、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每件提案须有 3 位及以上的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代表可以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全局性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也可以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意见。
3、提案人撰写提案,需一事一案,案由充分,建议具体可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
(3)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具体问题;
(4)内容空泛、缺乏可操作性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认定。
四、代表团团长对本代表团的提案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提案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初审合格后,由代表团团长审签。
五、请各代表团联络员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四届四次“双代会”召开的次日下班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提案表电子文本发送至工会邮箱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马均治 联系电话:87600244、640939(短号)
宁波大学四届四次“双代会”筹备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