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和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不忘初心勇担当,牢记使命共奋进”主题党日评选展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勇担当,牢记使命共奋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铭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在新时代顺利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弘扬“美育”精神、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对象
学院各党支部、师生党员。
三、活动安排
1.4月24日前,方案征集。各党支部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填写附件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备案表。
2.5月5日前,方案遴选。学院召开会议,择优推荐报送不少于2项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报送学校。
3.6月10日前,学校按照优中选优原则,遴选10项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作为示范案例。
3.6月15日前,现场展示。各支部开展党日活动,学校将组建观摩团,现场观摩主题党日活动示范案例,并予以打分,评定奖项。
4.6月30日前,表彰宣传。学校将对主题党日活动示范案例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并通过校园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四、报送要求
各支部推荐报送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应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浙组〔2017〕20号)关于“十个有”的要求,即有突出的政治功能、有鲜明的活动主题、有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有全员参与的活动组织、有紧贴实际的活动内容、有多样的活动形式、有规范的活动程序、有严格的活动记实、有常态的督导考评、有扎实的工作保障。请各支部于4月24日前,将电子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备案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完成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它要求
(一)精心策划。各党支部要结合所在系部办专业特点或常规学习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具有自身特色、内容鲜明的党日活动。
(二)认真实施。各党支部要依据详细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考勤制度,保障活动参与度,做好活动记录。
(三)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重视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固化成果。党日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总结。各支部要加强活动的影像收集,务求用简洁的语言,生动的画面,记录主题党日的精彩故事,为后续主题党日微视频评选活动做好准备。
联系人:牛百文,联系电话:889557,电子信箱:niubaiwen@dianjingbc88.com,办公地址:邵逸夫图书馆204室。
中共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