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活动成效,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庄重感、仪式感,推进党员教育活动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以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和靓丽的党建阵地迎接建党百年。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员之家”靓化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提升党员活动室规范化、特色化为目标,坚持“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按照“阵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活动经常化”的要求,把“党员之家”活动室真正建成党员学习教育的阵地,展示党建工作成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窗口,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和文化育人功能,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
三、工作安排
(一)3月10日-5月10日,重点建设。各单位应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党员之家”靓化建设方案(规范化建设内容可参考附件1),并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处于搬迁调整期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建设)
(二)5月10日-5月14日,总结申报。各单位对“党员之家”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宁波大学“党员之家”靓化评比申请书》,原则上各二级党组织都应参与创建评比活动。申报纸质材料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5月17日-5月28日,验收评比。校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组到各申报创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评比,最终根据建设情况评选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党员之家”若干,对于获评“五星级”的给予挂牌展示。学校对于获评不同星级的“党员之家”分别给予不同等级建设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创建评比活动,为党员的教育、管理、活动提供良好条件,积极将党建文化融入单位文化建设中。
(二)抓好组织落实。各单位应根据制定的靓化建设方案,抓紧组织落实,以此次评比活动为契机,系统升级优化“党员之家”软硬件设施,建立常态化建设和管理机制,为本单位党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注重特色创新。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大胆创新,努力把“党员之家”建设成为特色突出、个性鲜明、党员群众喜爱的活动阵地,切实为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打造新阵地,真正让“党员之家”成为党建活动坚强阵地和党员温馨的“家”。
联系人:孙文静;联系电话:888245,578384;办公地点:安中大楼1007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宁波大学“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参考
2.宁波大学“党员之家”靓化评比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