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4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及指导导师:
我校2024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现正式启动,校级各环节时间节点及要求已明确,具体安排如下详见校研究生院发布通知《关于做好2024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我院工作具体安排:
1)3月25日-4月1日学位点提交预答辩组织安排,由学位点或指导导师组织开展毕业生学术论文预答辩,如若涉及选题变更,务必谨慎做好选题变更手续办理;
2)4月2日-4月5日预答辩修改后的最终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自行将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提交系统;
3)4月6日-4月8日由学位点组织1-2名专家对各学位点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及内容审核,审核标准详见《校论文提交总通知》中附件1,并将有问题论文进行及时反馈。
4)4月10日8:00开始,学院开展学术论文不端预检测与结果反馈,错过预测试将不再进行预检测环节;
5)4月13日前学生根据预检测报告在导师指导下再次完成学术论文修改,并将最终版上传系统,导师须进系统进行最终确认是否符合外审要求;
6)4月14日学院进行拟毕业学生基本资格审核与确认,系统不再受理学术论文修改与重新提交。
7)4月15日-4月18日学院组织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及检测结果人工复核;
8)4月19日开始,学院组织开展学位论文评阅;
9)评阅结果全部返回-5月30日前,各学位点完成第一批次学术论文答辩,答辩提前一周将学位点答辩安排提交学院公示与备案。答辩前,学生须根据外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答辩前学术论文修正;导师须进入论文提交系统完成学术评语录入,学生方可进入答辩。
10)5月31-6月12日 学生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术论文最终修订与档案系统提交。
11)学生须根据科研成果量化要求,提早完成科研成果系统录入,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校级成果有效性审核。学院将根据校方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毕业科研成果量化条件审议。逾期未录入成果导致错失学位申请的后果须由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
1.《关于开展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的通知》
2. 《维普检测学生使用指南》(每位预毕业生可享受一次免费服务)
3. 校论文提交总通知(含各类附件表)
4. 在校研究生培养环节答辩信息报送表
温馨提示:毕业生在准备毕业答辩同时须备好毕业作品展作品,作品须结合培养方案要求及各学位点要求开展,经导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布展。作品格式及布展要求由班长直接联系学位点负责人确定,并配合完成毕业作品布展。布展结束后须以各专业毕业班为单位完成作品电子集制作,由学位点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研究生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