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已启动2024年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具体通知详见。结合校通知要求,现将院级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及要求:
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1 | 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综合材料绘画 |
中国书画 |
美术教育 |
2 | 135700
| 设计 | 工业设计 |
人居环境与建筑设计 |
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兼职硕导担任第二指导教师(简称:第二导师);
重点鼓励专业学位点聘请基地类型和其他类型两类优质行业导师担任兼职导师;
聘任基本要求:申请人从事研究方向与所申请学位点研究方向一致或接近,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兼职导师聘任期限:3年,即本次聘任起止年月:2024年7月-2027年6月。
(二)材料提交要求:
2024年5月27日上午11点前完成材料提交,要求信息完整,佐证齐全,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电子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教学楼316室(学科/研究生办),联系人:乐老师、郑老师,办公电话:0574-87609559
附件1: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2024版)(含表底要求提交的相关佐证及计划,佐证按要求提交)
附件2: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个人申报信息表
附件3: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甲方暂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