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是我校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之一,课程由任课老师启动,活动时间安排在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启动后,学生须向导师及学院报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社会实践环节。实践要求如下:
1) 设计学学硕、艺术设计专硕社会实践活动:主要以面向社会,促进专业学习,锻炼能力,开拓视野为目的,有组织地进行的以科技文化服务、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2) 美术专硕社会实践活动:须明确实践内容,以专业拓展、服务社会为主要学习内容,开展丰富多元的实践交流活动,形式多样,可采用工作及培训、工作汇报、专题研讨等。美术专业学生须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并在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了解到工作方向,拓展专业能力,为了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工作,成为全面型专业人才。
任课老师职责:在研究生第二学期期末启动《社会实践》课程,明确活动前须注意事项,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向导师和学院报备,并完成实践任务布置,明确学生在实践活动期间实践要求,正式活动时间、活动期间需要记录材料以及返校后须提交实践活动佐证材料,如有实践活动截止时间,须启动时明确;学生第三学期返校后。及时收缴学生实践活动材料,按要求及时做好教学归档,具体归档要求:
1)《宁波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登记表》,并附上《实践报告》
2)《电竞菠菜-电竞博彩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3)除了以上实践环节材料外,其他教学档案基本材料按要求提交。
学生实践任务要求:签订《电竞菠菜-电竞博彩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并向研究生辅导员报备活动时间;按实践活动教学任务,落实到实践单位从事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实践内容,并按要求填报《宁波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登记表》,并附上《实践报告》(涉及签字盖章材料须信息完整)
【温馨提示】杜绝材料造假,一经核实材料造假,社会实践课程成绩为0,同时须承担因造假带来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