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限额数和经费资助额度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数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指标为准,学校将以审核通过的申报数比例来分配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立项指标。在资助额度上,理工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申报者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以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相关的研究,积极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2.本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形成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有在研的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课题,已获批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者也不予申报立项。
三.申报方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申请书使用2019年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至6月12日。学院新注册用户请在注册完成后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开通,机关新注册用户的开通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联系。各学院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将审核后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上传到学校。
2.申报者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
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及其电子版;
2.《专家评审表》(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文件名请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以评审;
3.科研秘书填写《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由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
学院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孙琳琳
联系电话:87609557、697541(短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