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教科规办[2021]3号)精神,现将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学院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8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至院办204科研秘书处。
联系人:孙琳琳,电话:87609557,短号:697541.
以下为通知详情: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选题参考见附件1)。重点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为1万元。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方法。资助经费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实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检查。资助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在课题立项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第二次在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发表的论文以出刊为准,且须在发表刊物中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奖项。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研究经费自筹。
以上项目申报选题参考见附件2,纳入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序列管理。
申报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条件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校的申报数额,我校限报重点课题10项,规划课题20项。正在承担市规划相应类课题而未结题者不予受理。
申报重点课题的必须要有相关的研究基础,一般是指对已经结题的规划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报材料
1、申报重点课题填写《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均需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
2、申报规划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均需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