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宁大政〔2021〕72号)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科研考核业绩统计和学科性学院科研专项目标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业绩统计范围及用途
本次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科研业绩数据,将用于本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科学研究)考核和人事部门组织的教师个人考核(科研部分),也用于拟在明年3-4月份进行的2021年度科研业绩评价奖励的主要来源数据。
二、纵横向项目、创新团队及平台、知识产权成果的业绩统计
以上业绩数据由科研部门从科研服务平台中统一导出赋分。请各单位督促负责人在科研服务平台核对并完善相关信息(基本信息、经费情况、成员类别信息等),这些信息主要用于国家教育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的统计。对信息有异议的,请各单位统一于2021年12月24日前向科研管理部门相应联系人反馈。
三、学术论文的业绩统计
1、学术论文认领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2021年11月22日校园网上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2021年学术论文认领工作的通知》(//kjc.dianjingbc88.com/info/1198/8155.htm)中明确的操作说明、认领时间节点等要求进行。学院截止12月13日。
2、对于同时被SCI和SSCI 双收录的论文,归口管理部门选择科技处或者人文社科处,请务必与教师本人确认后择其一。一旦选定,论文的人事考核业绩核定和明年的科研评价奖励都必须按本次选定的归口部门文件标准核定,后续不得调整要求就高补差。
3、科研管理部门将对各二级单位通过“一表通”论文认领系统报送的论文数据进行抽查、汇总核对,若发现弄虚作假的,科研管理部门将在本年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中双倍扣除相应分值。
四、奖项、批示采纳、著作的业绩统计
1、奖项。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从科研服务平台导出赋分。确需要补报且符合赋分要求的业绩,由成果完成人提交获奖证书或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交学校相应联系人复核审定。
2、成果批示采纳、著作。
(1)成果被批示采纳需将成果要报(或研究报告)、批示件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汇总并填写《2021年度成果批示采纳统计汇总表》(附件1)后,经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与佐证材料一并交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稿至联系人邮箱。佐证材料原件将于审核结束后归还。
(2)著作。请各单位督促业绩完成人登入科研服务平台自行录入,将原件和经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2021年度著作统计汇总表》(附件2)送交人文社科处,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稿至联系人邮箱。著作原件不归还,将统一归放在图书馆“宁大人文库。
上述业绩请于2021年12月22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审核和线下材料提交。如遇疫情封锁等特殊情况,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科研评价奖励时涉及的报刊理论文章、艺术创作成果届时再另行进行统计。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
(纵向项目、创新团队、横向项目)舒运来
联系电话:87609129 E-mail:[email protected]
(奖项、论文、平台、应用采纳)倪庆富
联系电话:87609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著作)张会利
联系电话:87600927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联系人:
(纵向项目、创新团队、横向项目、平台)王尧尧
联系电话:87609159 E-mail:[email protected]
(获奖成果、知识产权成果)赵映儿
联系电话:87609127 E-mail:[email protected]
(论文、知识产权成果)高翔
联系电话:87609128 E-mail:[email protected]
学院科研秘书:孙琳琳 69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