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的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简称“特长”推免生,下同)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宁大政〔2021〕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
组员: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暨纪委书记等学院领导,及专家教授代表(含副教授),要求不少于7人。
秘书: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
三、推荐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的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应届毕业生。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已经获得2个及以上创新学分(不含创业、素质、技能等学分)。
(二)资格条件
1.已修读的专业核心课程均合格并取得学分,预计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2.已按专业培养方案修读所有英语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3.有三名本校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推荐,并对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4.必须具有高水平标志性成果(见附件)。
五、推荐程序
按照学校每年发布相关通知中的流程布置和执行推免工作。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在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的“研究生推免平台”(简称推免平台,下同)上公布。
2.“特长”推免生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学院制订优秀特长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高水平标志性成果认定范围及等级,并在推免平台上提前三个月以上发布。
3.根据当年学校下达的各项推免生名额,学院在推免平台上向本院学生公布“特长”推免生名额。“特长”推免生的名额不高于学院推荐名额的25%(不足1时,最多可推荐1人)。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推免平台“我的资料”模块中填写个人信息,同时在“标志性成果”模块中提交标志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真实性承诺书》,多项标志性成果需分开提交,上传系统标志性成果的佐证材料须为JPEG、PNG或PDF格式。学生提交的标志性成果由相关部门分类审核。
学院正式公布“特长”推免生名额后,学生应按要求在系统里提交3份教授推荐信。同时,还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因擅自放弃致保研名额浪费者,将作为不诚信记录放入个人档案。
5.学院教务办对申请学生的材料及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6.学院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特长”推免生申请人提交的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的指导教师不参与审核小组),对申请特长生推免学生的标志性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和排序后,在推免平台中予以推荐,同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内网公示。
7.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8.学校公布结果。
六、其他
1.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2.当本实施细则相关条目与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时,遵照上级文件执行。
3.本实施细则经2022年第13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电竞博彩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美术设计类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