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根据《宁波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和《加快推进宁波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精神,为更好服务“十四五”宁波教育事业发展,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智库建设,经研究,宁波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决定组织开展申报宁波市“十四五”培训专家库成员(以下简称专家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为对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有一定研究,多次参与相关培训工作的在甬髙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教科研部门(机构)和电教部门、其他社会机构(单位)的培训专家、学科专家与技术专家,以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
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比较扎实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在教师培训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从事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培训相关工作,包括项目策划管理、培训质量监控、开设专题讲座、担任培训班导师等。
3.熟悉我市基础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了解培训相关政策,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
4.一般应具有中学高级(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在
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业绩显著的高级教师(师训员、教研员)优先推荐。
二、入库专家主要职责
1.参加培训项目论证、评审工作。
2.对培训项目标准、方案等进行科学论证。
3.参与培训项目的策划、管理、授课、推广等工作。
4.市教育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推荐程序
1.专家报名入库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我校可推荐5人。申报人填写《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专家库申报表》和《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工作专家库汇总表》(见附件)。
2.审定公布。中心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后发布。
四、入库管理
1.入选专家库的申报者,由市中心聘请为“宁波市中小学(幼儿
园)教师培训专家库成员(2021-2025)”。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中心将根据培训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加
强专家库建设。
3.对不履职尽责、不合格专家实行退出机制。
五、其他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审核后,于2021年3月29日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预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7600365。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6日。
联系人:宁婷婷 联系电话:87609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