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函〔2022〕28号),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日公布2022年选派简章,具体选派时间、选派项目、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www.csc.edu.cn)。
三、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我校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我校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及“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2022年3月10-3月25日和2022年4月10日-4月23日;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8日和4月25日。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请申请老师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并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见附件)。
请各单位将《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电子文档和书面申请材料(1份)送至人事处(安中大楼405)。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88365 Email:[email protected]
五、有关说明:
1. 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留学资格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于录取结果于2022年5-6月公布,因此提供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不早于2022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
2. 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和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5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1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否则不予录取。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马上着手联系,获取邀请函,并做好外语考试等准备工作。
3.申请时,请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于近日公布的2022年选派简章中 “申请材料及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4.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请人可以在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结果未公布时间同时申请2022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称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录取,申请人则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六、学校支持政策:
1.若获得资助,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2.今后校内资助出国项目遴选时,优先支持有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经历而未获批的教师。
3.对尚未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也可给予重点推荐。
请各单位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国际化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中青年教师做好该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积极帮助教师联系国外单位。
人事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