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今年6月即将届满。为保持专家工作的延续性,更好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根据《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甬应急[2020]30号)的规定,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家的换届选聘,现就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
应急管理专家分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防汛防台抗旱、火灾防治、地震地质、应急救援、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涉海涉渔、燃气安全共11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设置若干细分专业。(见附件1)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自愿或同意从事专家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熟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原则上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安全评价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以上资格,在所在专业领域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 ;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的相关活动。
(六)专家工作地原则上在宁波市。
确因工作需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本市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科技项目的研究、论证等工作;
(二)参与本市有关重大应急管理问题的专题调研与咨询工作;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整治活动; 配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重大危险源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 价)、安全检测;
(四)参与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信息咨询、现场检查、险情研判、方案设计、技术指导、洪水调度、灾情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专业工作;
(五)参与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审核和修订,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
(六)参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七)参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技术性审查、论证;参与相关安全标准化评审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技术咨询和服务;
(八)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的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工作。
四、申报方式
(一)请符合入库条件且有意愿的老师填写《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推荐表》(附件2),同一专家可推荐申报至多5个专业组以及至多10个细分专业,并提供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对照专业范围进行择优推荐,然后把《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推荐表》和《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纸质稿提交安中405室。
(三)我校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五、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人事秘书将以上材料于5月4日11:00之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87600365
人事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