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如您已办理车辆通行证,还请您于12月26日前将您的姓名、机动车牌号告知我。谢谢。宁婷婷
各单位、部门:
为配合学校的车辆智能管理系统顺利启用,拟对教职工车辆信息进行确认,请各单位将本部门教职工已在学校登记并仍在使用的使用人姓名、机动车牌号、联系方法(手机短号或长号)用EXCEL格式在12月30日前报保卫处确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合作!
另:请告知经常开车来校上班尚未在学校登记的教职工,填写《宁波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需单位盖章)并凭本人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主为本人或配偶)到保卫处校园110服务大厅办理机动车登记,以方便通行。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8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