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5月17日前下载填写申请表并整理好其他申报材料,送至院办关宏茹老师处,并提交电子稿文件,联系电话:687460,87609550.
各相关教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总结及相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未就业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生活补贴申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1、持有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点高层次人才证书”的教师;
2、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文件规定,属于宁波市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教师。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市未就业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宁波市重点高层次人才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申领汇总表》;
3、重点高层次人才优惠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失业证明。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教师按照上述申报材料,在2017年5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交到人事处。
联系人:叶胜超
联系电话:87600288
人事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