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科研和社会服务质量,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 “双一流”建设、省重点高校建设“队伍建设”规划和第七轮聘期目标任务,制定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一、制定原则
1.重点保障“双一流”建设学科群、省一流学科、校设独立科研机构,凝聚方向,按需引才。其中,学术领军人才引进结合第七轮的聘期目标任务确定具体指标。
2.突出“大师+团队”的引进模式。已有学术领军人才带领的学科,由学院了解他们组建团队的需求,尤其是近2年引进的学术领军人才,要尽快帮助他们组建团队。尚未有学术领军人才带领的学科,要尽早物色。
3.加大优秀博士和学术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有计划地使用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引进计划,两者可打通使用。
4.高研院、新药技术研究院、植物病毒学研究所、海洋工程研究院、未来无线研究院、质谱研究院和乡村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安排专职科研岗位;生师比比较低的学科引进的人才原则上部分安排专职科研岗位。
5.中法联合学院、食药学院原则上应引进具有海外博士学历背景的人才。其他学院(研究院)引进具有海外博士学历背景的人才应不少于学院总引进计划的30%。
二、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研究院)在科学分析教学科研队伍现状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各学科退休人员情况,经学院(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1月29日前,将《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上报人事处/人才办403室。
2.12月15日前,人事处汇总各单位引进计划,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审定。
2.12月29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教职工招聘”将明确后的引进计划在线申报。
3. 1月5日之前,人事处在线审核通过。
三、其他
1.根据新的政策,今后学校不再招收师资博士后,2020年博士后招收计划另行通知。
2.有关招聘系统技术方面的问题,可联系网络中心,联系人:刘华敏,888557。
3.有关引进计划方面的问题,可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姜萍,888288,[email protected]。
人事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