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博士:
(1)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重点研究机构毕业博士;或者博士毕业学科国内排名为前10%;或海外优秀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2)待遇:购房补贴60万,聘期考核优秀再发放15万购房补贴;提供三年过渡房;科研启动费5万。
(3)凭购房发票,可以向宁波市政府申请获得20万住房补贴。
2、学术骨干:
(1)基本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重点研究机构毕业博士;或者博士毕业学科国内排名为前10%;或海外优秀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2)项目或奖项要求:近5年主持国家C类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1项省部级项目和获得1项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累计300万以上横向;或成果转让累计150万以上。
(3)论文要求:发表一级核心以上论文或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4篇(部),(至少1篇权威期刊论文);或发表权威期刊论文2篇。
(4)待遇:购房补贴60万,完成聘期任务后再发放40万购房补贴;提供三年过渡房;科研启动费10万。
(5)凭购房发票,可以向宁波市政府申请获得20-60万住房补贴。
3、学术带头人
(1)基本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重点研究机构毕业博士;或者博士毕业学科国内排名为前10%;或海外优秀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2)项目或奖项要求:近5年主持国家C类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累计500万以上横向;或成果转让累计250万以上。
(3)论文要求:发表一级核心以上论文或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篇(部)(至少2篇权威期刊论文);或发表权威期刊论文3篇。
(4)待遇:购房补贴150万;提供三年过渡房;科研启动费40万。
(5)凭购房发票,可以向宁波市政府申请获得20-60万住房补贴。
4、学术领军人才(A3)
(1)人才称号获得者:
国家专家青年拔尖人才;或“”青年学者;或优青;或国青;或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浙江省专家领军人才;或省教学名师;或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
(2)或获得以下奖项者:
国家三大奖排名前二;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或教育部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二等奖”(排名第一)。
(3)待遇:购房补贴≥200万;提供三年过渡房;年薪≥60万;科研启动费≥60万。
(4)凭购房发票,可以向宁波市政府申请获得20-60万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