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宁波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宁波市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优秀人才,以及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优秀人才。党政领导干部从严掌握。
二、 条件要求
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一般应全职在校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
道德品行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 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 业心、责任感。
研究成果突出。有较强的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科带 头能力,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在本学科领域取得 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重点申报推荐45岁以下中青年专家学者年( 1975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个别工作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岁以下(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纳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市委宣传部推荐名额为20名。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8名。
申报推荐相关事项
(一)单位推荐
1.个人申报,各相关二级单位组织推荐并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宁波市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培育扶持计划推荐汇总表》(汇总表中应排序,附件1)和《宁波市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培育扶持计划推荐表》(附件2)报送电子文档(Word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PDF扫描版),于7月31日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推荐表中的“单位申报、推荐意见”由所在二级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拟推荐人选确定后需要拟推荐人按照“五、报送材料”要求,完善申报材料,于8月4日前提交人才办。
3.人才办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
五、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推荐表格、支撑材料和相关业务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申报推荐表格。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宁波市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培育扶持计划推荐表》(参见附件2)均为一式两份。
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做成目录:
(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2)申报推荐表格中列举的近3年完成的主要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①著作②论文③研究课题 ④成果获奖、采纳情况。
相关业务成果。能代表申报人业务水平的作品2-3件,如专著、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推荐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优,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推荐标准和遴选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业成就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等工作,将本单位德才素质好、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推荐上来,确保人选质量。
其他
学校联系人:吴敏 645829,姜萍 6642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宁波市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培育扶持计划推荐汇总表》
2.《宁波市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培育扶持计划推荐表》
3.关于印发《宁波市理论人才“三十人工程”(2020年—2022年)培育扶持计划》的通知
党委人才办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