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奖学金申报采用线下评审与网上申报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2)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警告以上处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执行时间及免测学生参照《宁波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宁大政〔2020〕70号规定执行);
(四)本学年必修课(含模块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项;
(五)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分配名额:我院名额为53人(详见附件3);
(二)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三)奖励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已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不能在同一学年内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1.本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40%;
2.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一)分配名额:我院名额为35人(详见附件3);
(二)奖励金额:每人6000元;
(三)奖励对象: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申请条件:
1. 本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10%;
2. 对于综合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⑵.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⑶.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⑷.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⑸.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⑹.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比赛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⑺.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3. 符合宁波大学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
四、方逸华奖学金
(一)分配名额:我院名额为1人;
(二)奖励金额:每人8000元;
(三)奖励对象:我院美术学师范专业学生,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品学兼优,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四)申请条件:除按学校特等奖学金标准(详见附件1、2)评选外,本学年综合排名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5%;因旧版奖学金文件中规定,特等奖学金要求体测良好,因此19级美术学师范专业学生若申请该奖项,体测成绩需良好及以上。
五、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类奖学金
(一)分配名额:我院名额为1人;
(二)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三)奖励对象:面向我院浙江籍学生资助对象;
(四)评定条件:
1.符合宁波大学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详见附件1、2);
2. 同等条件下,浙江江山、宁波籍学生优先。
六、董玉娣奖学金
(一)分配名额:我院名额为1人;
(二)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三)评定条件:
符合宁波大学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详见附件1、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七、学校奖学金
(一)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
(二)奖励金额:详见附件1、2;
(三)奖励对象:面向我院本科学生;
(四)评定条件:详见附件1、2。
八、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
(一)名额不限,奖励对象为我院退伍复学学生;
(二)评定条件:参见附件4。
九、其他事项
(一)评选日程
10月8日-10月14日,学生根据上学年表现及个人基本情况,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各奖学金纸质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给学委。班级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后确定各奖学金获得者,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奖学金获得者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10月15日-10月19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请学委收齐相关奖学金表格,由班主任签字并在网上审核通过。
10月25日中午12点前,学委收齐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后递交学工办蔡老师处。逾期不候。
(二)注意事项
1. 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班级需组建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两位普通学生代表等组成,认真组织、审核学生申请奖学金情况,并填写《奖学金评定会议审议表》附件5。
2. 学生即日起核实自己的财务信息,如银行卡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学生核实或修改财务信息路径:宁大内网(信息门户)--个人财务信息。学生核对修改信息时注意以下几点:1.须登记使用建设银行卡。2.须登记使用本人的卡(确保卡户名、本人身份证姓名、本人在学校信息系统的姓名一致)。3.确保卡已激活,卡状态正常。(激活方式: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行柜台办理)4.卡号填写准确。
联系人:蔡黎明(87609426/687848)
联系邮箱:cailiming@dianjingbc88.com
办公地点:潘艺大楼320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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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2年10月8日